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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产品名称 | 信泰恒嘉少儿两全保险(分红型) |
|---|---|
| 发行日期 | 适用地区 |
| 适用地区 | 中国大陆 |
| 发行公司 |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|
| 代理机构 | 机构直销 |
| 保险类别 | 分红险 |
| 附加险品种 | 意外保险 |
| 缴费方式 | 年缴,趸缴 |
| 缴费方式补充说明 | — |
| 保险期起始年龄 | 1个月 |
| 保险期终止年龄 | 17岁 |
| 最低缴费金额 | — |
| 是否有固定收益 | 没有 |
| 收益是否保底 | 不保底 |
| 最低保障收益 | 0.00% |
| 最高保障收益 | — |
| 收益返还起始年份 | — |
| 收益分配方式 | 现金收益,累积生息,抵交保费 |
| 收益分配频率 | 年 |
| 中途是否可以调整保费 | 不可以 |
| 可否质押 | 不可以 |
| 最高质押比率 | 0% |
| 投资目标说明 | — |
| 适用人群 | — |
| 产品特色 | 本产品突破常规,保费为千元的整数倍,以保费计算保额。保费整存,投入简洁明了。 |
| 保险责任 | 教育保障: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、十九、二十、二十一周岁的保单周年 日,保险公司分别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8%给付高等教育金。 婚育祝福金: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保单周年日,保险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30%给付婚育祝福金。 满期返还: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六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,保险公司按本合同累计保险费(不计利息)的100%给付满期保险金。 全残或身故保障: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故或全残,或于合同生效180日后因疾病所致全残或身故,我们将按本合同累计保险费的120%给付保险金,本合同效力终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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